【隨筆】論文之亂
「你論文寫得怎麼樣了?」「你什麼時候畢業?」「你怎麼讀這麼久,隔壁小明都畢業了?」以上問題可用任何形式排列、組合,但相信都榮登「研究生最討厭的排行榜」(有這種東西?)前幾名,作為曾經的研究生,也與同學達成共識,把「不問這些問題」,列入「研究生禮貌運動」的重要原則。
論文,是多數碩、博士生完成學位前,必須完成的一本著作,篇幅少則數十頁,多則二、三百頁,形式可能是對一項主題的觀察與研究,也可以是實務取向的創作或技術報告,依領域的特性而有不同。但無論寫些什麼,相信在完成的那一刻,對身為作者的研究生來說,都會是很有成就感的一件事。
有趣的是,讓研究生聞之色變,寫好後卻經常靜靜放在圖書館堆灰塵的論文,近期卻成為熱門話題,政治人物參選時,過往寫的論文更成為被人檢視的標的。從總統蔡英文的博士論文,到現在高雄市長補選候選人李眉蓁的碩士論文,也成為熱門話題,連帶讓碩博士論文網點閱率大增。
對於這本論文引起的事端,我想不必詳述。這裡我更有興趣談的,是寫傳統學術論文這件事,對於不同形式(一般生、在職專班)的碩士班來說,究竟有沒有這麼高的必要性?或許可以採取更高的畢業學分要求,或以其他的形式作為畢業成果(或許創作、技術報告還是門檻稍高嗎)?以及倫理這回事,標準到底在哪裡?
當然,現行法律規範相當明確,短期內並不太可能改變。無論領域、系所屬性,碩士班學生大多仍需完成一份論文,並由國家圖書館或畢業學校保存:
藝術類、應用科技類或體育運動類碩士班,其學生碩士論文得以作品、成
就證明連同書面報告或以技術報告代替;各該類科之認定基準,由各校經
教務相關之校級會議通過後實施。
碩士班屬專業實務者,其學生碩士論文得以專業實務報告代替;專業實務
之認定基準,由各校經教務相關之校級會議通過後實施。──摘自《學位授予法》第7條
取得博士、碩士學位者,應將其取得學位之論文、書面報告、技術報告或
專業實務報告,經由學校以文件、錄影帶、錄音帶、光碟或其他方式,連
同電子檔送國家圖書館及所屬學校圖書館保存之。──摘自《學位授予法》第16條
而近期李最大的爭議之處,便是她遭人檢舉論文抄襲他人既有著作(鏡周刊等媒體稱,比例多達96%),以及自行宣布「放棄」碩士學位等事件。
關於這兩個問題,《學位授予法》第17條也有具體的規範:
學校授予之學位,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撤銷,並公告註銷其已頒給之
學位證書;有違反其他法令規定者,並依相關法令規定處理:
一、入學資格或修業情形有不實或舞弊情事。
二、論文、作品、成就證明、書面報告、技術報告或專業實務報告有造假
、變造、抄襲、由他人代寫或其他舞弊情事。
該管學校主管機關發現學校就前項情事之處理有違法或不當之疑義者,應
通知學校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主管機關得予糾正。
──摘自《學位授予法》第17條
這讓我們明白,論文並非原創,或有造假與抄襲等情況下,學位是可以被撤銷的。且就法規定義,授予學位是學校向畢業生做成的一種「處分」,而這樣的「處分」,在校方經過調查、確認而決定撤銷前,都是有效的,並非當事人宣稱「放棄」就可以說了算的。也難怪「眼球中央電視台」前兩天會為李的論文「誦經哀悼」,因為跟了她十多年的學位就這樣被李「拋下」了(這個嘲諷真的很酸)。
扯遠了,這次爭議,某些程度上,其實也反映了只問高學歷,但學術倫理卻反而並非首要考量的現象,好像只要畢業後不公開論文,曾經存在的問題就「不會被發現了」。更值得討論的還有,近幾年政、學界曾發生的學術倫理問題,也連帶使得後續的研究生畢業時,所能選擇的論文授權方式越來越嚴格(當然也包含了有時令人想翻白眼的學術倫理線上課程),即便只是對自己的論文品質沒信心(但也許在學術倫理上沒犯什麼過錯),不想讓太多人看到,似乎也只剩下延後公開日期這個選項。
不過,另一個常見觀點也挺說得過去的,我想也有必要提出對照。無論公、私立學校,研究生多少都享有國家不同程度的資源挹注,因此學位論文可被視為一種公共財,應當可被檢視,或作為有興趣者閱讀的資源。除涉及專利、指導教授要求等特殊情況,否則大多需要在取得學位後公開論文。
個人同樣比較相信第二種情況,以往寫作時也覺得想參考的論文未公開授權、無法取得很可惜,所以今年初畢業時,也選擇立即公開。不過,偶然點開博碩士論文網看到自己論文的閱覽、下載次數,還是讓我有點汗顏啊,原來這麼「ㄎㄧㄤ」的論文也有不少人有興趣。
再回到學術倫理這件事,雖然個人對於我國推廣、執行學術倫理規範的方式有點意見(這是另一段故事,就不贅述XD),但相信這還是滿重要,而且很基本的一件事。既然都決定要拿學位了,寫作時適當的引用、標註參考資料來源,應該也是對自己的尊重和負責。至於幾天前論文爭議發生後,國民黨的回應訴諸了「年輕不懂事」這個老掉牙的說法,儼然是場公關災難,一次得罪所有我國未滿30歲的碩博士生,跟民眾黨蔡姓立委先前對於30歲以下「年輕人」的看法簡直如出一轍。
總體來說,我還是滿期待法規對於不同形式的碩士班所做的要求能有討論空間(即使短時間內仍很難),或許不必寫傳統論文,改以其他可能形式的要求並無不可(但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學歷膨脹的老問題,或許並不存在一定的好、壞方法)。加上每個人選擇就讀碩士班的因素百百種,也許目的並不是要繼續博士班的學術生涯,只是做為轉換所學領域、尋求不同發展機會的途徑之一。當然,也不能忽視純粹讓學歷「更好看」的因素,而這是每個人的選擇,我相信都值得尊重。但退一步來說,我覺得更深的原因,還是在於我國對於文憑的想像,好像還是停留在數十年前呀。
寫於台北